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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校园内外偷拍同事与学生裙底 认13罪判囚16月

小学男教师自2021年5月起至少6次在校内用手机偷拍女同事和女学生裙底,今日(20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囚16个月。

资料图。

小学男教师自2021年5月起至少6次在校内用手机偷拍女同事和女学生裙底,当中两次更是课上犯案;该名男教师前年在旺角偷拍女途人被警员截停,始揭发其行径。调查后更发现他于校外亦多次犯案,包括在太空馆担任演讲嘉宾时偷拍女职员。涉案男教师今日(20日)于区域法院承认拍摄私密部位等共13罪,涉及10名受害人及283张照片,判囚16个月。

被告梁荣燊,承认5项作出有违公德行为及8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他另涉5项非法拍摄私密部位罪,则获存档法庭、控方不予起诉。

案情指,2018年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先后于天水围及鲗鱼涌的学校任职教师。2022年7月20日,警员在港铁旺角站巡逻时,发现被告注视女子X的下身,并手持iPhone尾随X入商场T.O.P。被告之后在扶手电梯上将其iPhone放在X裙下约5秒,警员于是截停被告。警诫下,被告称“我都系工作压力大,所以先影个女仔裙底”。

警方检验被告手机时,发现他于2021年5月21日及6月29日曾使用手机偷拍学校女同事Y的裙底,及在翌年7月9日于中环偷拍Y裙底;被告在2021年8月19日到香港太空馆担任活动嘉宾讲者时,他再用手机偷拍Y,以及太空馆女职员Z的裙底。

被告亦于2021年9月20日,在天水围学校的课室内偷拍一名女童裙底;及在2022年7月13日,被告于天水围小学电脑室内教授电脑课时,先后行近两名正在使用电脑的女学生,蹲在两女童旁边及偷拍她们裙底;及同年7月5日在校内于楼梯上偷拍女学生裙底。

被告于2022年7月14、19至20日,又分别在港铁兆康站及附近一带、以及兆康商场地下,用手机偷拍3名身穿校服的女童裙底。

法官判刑时指,案件牵涉10名事主,被告于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多次在不同环境犯案,警方在其手机中检取共283张涉案相片,当中72张涉及同一事主。法官续指,被告之后将涉案照片储存在手机内,而每一次该些照片遭翻阅都是对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再一次伤害。被告任教小学,却在校内犯案,属有违诚信,基于案件严重性,以2年为量刑起点,基于被告认罪,终判囚16个月。

责任编辑:米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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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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