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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前日发表其任内第三份施政报告,其中提出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出租制度”,合标准单位名为“简朴房”取代劏房。除了劣质劏房外,市面上亦有租金偏高的精装修劏房。有经营入则劏房的公司负责人接受传媒访问时指,政府的“简朴房”要求中,最大困难是每个房间都要有窗。
负责人指出,大部分劏房楼龄逾40年,设计上难免会有天井,“间房时将旧有厨房位或厕所位改成套房,就会有天井窗,9成单位会受影响”。若要改装,他指除了原本不及格的房间,相邻的两间房亦会受影响,而每间套房的改装费用约20至30万元,另外还需将租户迁出,涉及安置问题;若不改装,每个单位有四分一空间无法出租,业主势必会提高呎租,从而收取更高租金。
负责人表示,其公司从业主处租来单位,再做装修出租,是市场上俗称的二房东。现时政府管制劏房的建议中,未对二房东责任做出厘清。他指,近5、6年二房东已成套房出租市场主流,“若二房东有不合规的行为,政府又只规管业主,而业主其实无能为力”,认为政府需对此“灰色地带”做出规定。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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