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12月23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21日消息,中国外交部发布《关于对加拿大机构及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宣布对加拿大“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加拿大西藏委员会”及其相关的20名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中国外交部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对加拿大“维吾尔人权倡导项目”、“加拿大西藏委员会”及其相关人员,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决定自2024年12月21日起施行。
(综合自中国外交部网站、香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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