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化措施将于今年3月1日起生效。(点新闻资料图)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去年3月推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及投资推广署今日(7日)公布优化措施,不但放宽有关净资产审查及计算的规定,而且申请人透过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亦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内;新措施将于今年3月1日起生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相信,优化措施将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也能与家族办公室的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的发展。
政府就符合净资产规定推出优化措施,申请人只须要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6个月(优化前为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以及于计算净资产规定时,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或净资本当中由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份额会获考虑。
另外,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合资格投资金额内,与在港设立家族办公室两者之间带来协同效应。合资格私人公司即是由申请人全资拥有并在香港成立或登记的控股公司,并以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的形式成立,而该公司须由《税务条例》所界定的具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
据政府最新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去年3月推出至今,首10个月接获近7000宗查询及逾800宗申请,申请宗数已超出先前于2003年推行的前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同期数字;其中733宗已获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预计可为香港带来的投资金额逾240亿港元;当中240宗已在6个月限期内完成在港3000万港元的投资。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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