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方认为,《明报》有关报道标题及内文偏颇误导,只集中少部分业界在去年7月咨询期内表达关注的意见,刻意忽略大部分表达支持及提出正面建议的主流意见。报导亦完全不提政府在咨询后期与业界的持续沟通及解说,并已大致释除业界疑虑。
局方又指政府在去年10月向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提交的咨询报告,已反映业界在意见书提出的逾600项意见及建议,并适当地采纳部分建议及反映在《条例草案》中,例如放宽严重事故通报时限至12小时(其他事故至48小时)、加入严格的保密规定、加入就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违反要求的免责辩护、取消通报变更拥有权等。
政府在立法会就《条例草案》首读和二读时清楚表明已进行一连串与业界的简介会及工作会议,包括去年11月举办了大型咨询报告简介会,为业界持分者解说咨询报告,回应业界就意见书提出的提问及意见。另外,于过去两个月,政府与各个将被规管的界别进行了合共15场工作会议,进一步解说立法建议,了解不同界别的特性和营运情况,以确保日后制定的《实务守则》确实可行。经过持续沟通及了解,已大致释除业界的疑虑,而业界普遍已没有提出报导提及的关注事宜。
政府会继续与业界持份者保持沟通,以完善落实法例及《实务守则》。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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