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积志公布就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工作的主动调查行动结果。
申诉专员陈积志今日(23日)宣布完成当局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工作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房委会及房协提出共31项主要改善建议,包括加强与内地及澳门有关部门沟通核查物业、设立物管公司及安保人员的举报有奖机制、对不触犯法例的滥用公屋行为加重罚则、公屋轮候期间抽查部分个案等。他亦向房协提出,探讨用各种方法尽早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户。
房屋署回应表示,会详细审视和研究有关建议,继续优化现有打击滥用公屋的措施及积极探讨不同的新方法,以确保公屋资源得到善用。
陈积志肯定今届政府就房屋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大力增加公营房屋的供应,成功加快申请人“上楼”的时间,措施已见显著成效;但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施政精神,他认为,房委会及房协在打击滥用公屋的行政工作方面仍可更臻完善。
陈积志提到,房协2018年9月起实施富户政策,截至2024年11月,签订新租约的房协公屋租户只有4160户,仅占整体14.1%。他建议房协重新就全面推行“富户政策”作出深入研究,并咨询法律意见,认真探讨用各种方法尽早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户。另外,公署高级调查主任陈利婷表示,房委会过去7年就滥用公屋个案检控率最高只有4.2%,建议房委会全面检讨提高检控率策略。
申诉公署提出31项改善建议主要涉及全面推行“富户政策”的适用范围、“与入息和资产申报相关”和“与住用情况相关”的滥用公屋行为的侦测工作、周期性家访、探讨在惩罚滥用公屋的租户方面增强阻吓性等。他的建议包括探讨加强与内地及澳门的相关部门及机构沟通,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建立渠道,更便捷地获取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物业的资料;制定针对物管公司及护卫服务承办商个别职员的奖励计划,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参与打击滥用公屋;探讨在不涉及不触犯法例的滥用公屋的租户方面是否有加重惩罚的空间,房委会及房协亦可透过行政措施实施额外处分,增强阻吓性等。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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