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商联法工委为更好地推动社会法治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积极规范指导作用,依托国内知名法律专家及国内外专业律师资源,将陆续发布典型指导案例,为构筑社会治理新格局注入活力,为提升社会法治现代化水平汇聚磅礴之力。
典型指导案例|盈科律师助力港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激发员工主动性的强有力的工具。截止到2022年9月,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沪市主板达到了26%,深市主板达到了24%,科创板更是达到了34%,越来越多的企业采取股权激励的模式激励核心员工,促进企业发展。
2023年4月,盈科北京付成武律师团队接受某港股上市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对企业底层方案进行合规审查,并与税务师合作,保证股权激励过程中企业和员工税负的最小化以及合规化。
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模式,逐年滚动授予,每位激励对象的授予量和解禁条件皆与其销售额和对成本的控制挂钩,保证公司达到销售额目标的同时,实现利润最大化。该方案弥补了很多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只注重销售额,导致成本过高,达不到利润标准的弊端。
2023年5月初,盈科付成武和刘桂红律师赴长沙,在该公司全国企业年会上,对于股权激励方案做了正式宣讲,从律师的专业角度,为员工答疑解惑。盈科律师将助力该股权激励方案的落地,继续为企业保驾护航。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