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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朴房”规管制度新方案公布 工联会回应

工联会期望政府能够尽快将条例提上立法会审议,早日通过条例,取缔劣质“劏房”。

工联会就政府公布最新“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作出回应。

3月25日,房屋局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最新的“简朴房”规管制度建议方案文件,工联会会长、立法会议员吴秋北,工联会副理事长、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和陈颖欣,以及立法会议员陆颂雄、郭伟强、梁子颖见记者并回应方案。

工联会乐见政府在咨询期后短时间内能够拿出详细的方案,该方案吸纳了工联会多项建议,包括调整“指明日子”定义、宽限期设为36个月、提供“早鸟优惠”、合理放宽窗户要求等。此外,工联会强调优先改善儿童居住环境,继续争取设立“住户登记制度”,做到精准扶贫。工联会期望政府能够尽快将条例提上立法会审议,早日通过条例,取缔劣质“劏房”。

“指明日子”定为三读后刊宪日 业主有充足时间准备登记

工联会欢迎业主须提供在“指明日子”前3个月有效租约,并提供已获差饷物业估价署批署的租赁通知书(AR2表格)便可进行登记;亦乐见政府不收取“劏房”登记费用,可以吸引业主尽快登记。工联会认为两项措施可以避免分间式单位供应量突然减少。

宽限期设为36个月 业主有时间做改装认证

工联会欢迎政府采纳相关建议,方案提出“早鸟优惠”,宽限期内提供认证费用宽减以鼓励营运者尽早完成认证。工联会认同该措施可以防止业主拖延认证,有助合规“简朴房”尽早投入市场。

方案加强保障租客 限期后须赔偿租金

方案提出在“倒数期”(宽限期最后6个月)仍未完成认证改装的单位将不可续约或签定新合约,而且进行中的租赁会被视为终止,即使该租赁的四年租住权保障期仍未完结,但同时设有罚则,因此状况而终止的租约,业主需要赔偿最多3个月或余下租期租金,以较低者为准予现有租客。工联会支持引入上述严格措施和罚则,让业主有所警惕,不要误导租客租住不能按时认证的单位,或故意拖延认证。

防止“劏房”地下化 政府应加强巡查执法

“简朴房”管理制度正式实施后,可能会有业主铤而走险私自出租不合规单位,政府必须加强巡查执法,避免“劏房”地下化。政府应增设举报机制,打击非法“劏房”。

持续争取设住户登记制度 精准支援儿童及长者住户

政府提出的“简朴房”管理制度中并无提及“住户登记制度”,工联会始终强调该机制对保障儿童等弱势群体尤其重要。工联会表示将持续争取政府设立“住户登记制度”,要求业主登记住户的基本资料,让政府及社会团体能够精准为有儿童及长者的住户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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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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